中国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合作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黑条款),关注您在本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中国建设银行(“建行”)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会尽力维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依法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相关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非敏感个人信息授权
为同您(或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商户联系人的单位)开展特约商户业务合作,您同意并授权建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点柜面、龙支付公众号、业务系统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方式处理您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如下个人信息,包括您(或您作为开展合作特约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商户联系人)的姓名、国籍(地区)。您同意并授权建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特约商户准入审批、收款额度核定和调整、收单业务管理、资信核查(包括在业务存续期内持续跟踪您的信用状况)、收单异议处理、客户服务; 在建行业务系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龙支付公众号存储并向您展示该业务情况以及出于履行法律义务、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的目的,对您该业务情况进行汇总
对于您同意建行处理的上述个人信息,建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您知悉,上述个人信息对建行为您及时、准确地提供特约商户服务紧密相关并十分必要。
二、敏感个人信息授权
(如您同意授权我行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请在本授权书末尾相应“□”中打“√”。)
为同您(或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商户联系人的单位)开展特约商户业务合作,您同意并授权建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点柜面、龙支付公众号、业务系统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方式处理您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如下敏感个人信息,包括:您(或您作为开展合作特约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金融账户信息、交易信息、信用记录,或您作为开展合作特约商户联系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您同意并授权建行可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用于特约商户准入审批、收款额度核定和调整、收单业务管理、资信核查(包括在业务存续期内持续跟踪您的信用状况)、收单异议处理、客户服务在建行业务系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龙支付公众号存储并向您展示该业务情况以及出于履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的目的,对您该业务情况进行汇总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对您个人权益影响重大,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将可能对您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对于您同意建行处理的上述敏感个人信息,建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您知悉,上述敏感个人信息对建行为您及时、准确地提供特约商户服务紧密相关并十分必要。
三、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授权
(如您同意授权我行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请在本授权书末尾相应“□”中打“√”。)
为同您(或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商户联系人的单位)开展特约商户业务合作,您同意并授权,建行可以通过加密技术传输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传输、提供您的如下个人信息:您(或您作为开展合作特约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国籍(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金融账户信息、交易信息、信用记录,或您作为商户联系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用于特约商户准入审批、收款额度核定和调整、收单业务管理、资信核查(包括在业务存续期内持续跟踪您的信用状况)、收单异议处理、客户服务;以及出于履行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的目的,对您该业务情况进行汇总
上述机构将为处理特约商户业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业务办理需要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建行承诺将向上述机构明确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您知悉,上述对外的提供个人信息对建行为您及时、准确地提供特约商户服务紧密相关并十分必要。
四、公开个人信息授权
(如您同意授权我行公开您的个人信息,请在本授权书末尾相应“□”中打“√”。)
如特约商户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为同您开展特约商户业务合作,您同意并授权建行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点柜面、龙支付公众号、业务系统公开您的如下个人信息:您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用于在建行业务系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龙支付公众号展示,方便客户与您取得联系。
您知悉,上述个人信息对建行为您及时、准确地提供特约商户服务紧密相关并十分必要。
五、其他
1.您保证签署本授权书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2.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您与我行解约特约商户合作业务为止。
3.本授权书相关您的个人信息的保存,我行将依法处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事件,我行有可能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恶意程序攻击或其他情况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而导致您无法完成特约商户合作业务的签约或造成其他损失,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事件通知义务,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5.特别提示
如您需要针对本授权书下您的个人信息行使查询、复制、删除等权利,您可到建行营业网点咨询或反映。
如您对建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拨打建行95533客服热线、登录建行官方网站(WWW.CCB.COM)、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或到建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反映。
如您对前述机构根据其各自管辖法规的信息处理行为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反映,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联系电话:010-6619411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官方网站:www.cbirc.gov.cn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系电话:010-88665100;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516;
中国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nucc.com;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017转2;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188;
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mericanexpress.com.cn/。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建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以下签字仅适用线下签署方式,通过电子渠道申请以电子签名为准。)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处理本人的敏感个人信息。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向前述机构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公开本人的个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商户联系人为同一人,此处无须签名。)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处理本人的敏感个人信息。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向前述机构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
□本人同意并授权建行按照本授权书相关约定公开本人的个人信息。
商户联系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